為及時、有效、迅速地實施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jù)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郯城縣行政區(qū)域內礦山企業(yè)發(fā)生一次死亡(遇險)3人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會影響較大的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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