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檢查、檢修記錄。
??????? (十)安全附件核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 (十一)異常工況記錄。
??????? (十二)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 第三十二條? 使用單位生產部門在壓力容器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中,應明確提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 (一)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指標(含工作介質、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液位控制等)。
??????? (二)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 (三)壓力容器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xiàn)的異?,F(xiàn)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處置和報告程序。
??????? (四)壓力容器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yǎng)方法。
??????? 第三十三條?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當地安全監(jiān)察機構考核合格,并取得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獨立從事壓力容器操作。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工藝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發(fā)現(xiàn)壓力容器有下列異常現(xiàn)象之一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緊急措施,并及時上報設備管理部門:
??????? (一)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guī)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 (二)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fā)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現(xiàn)象。
??????? (三)安全附件失效。
??????? (四)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 (五)發(fā)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 (六)過量充裝。
??????? (七)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guī)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 (八)壓力容器與管道發(fā)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 (九)其他異常情況。
??????? 第三十四條 使用單位壓力容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當地安全監(jiān)察機構考核合格,并取得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從事壓力容器管理工作。
??????? 第三十五條 對不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等規(guī)定或已發(fā)現(xiàn)存在嚴重缺陷并危及安全運行的壓力容器,壓力容器作業(yè)人員應及時向主管領導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見,并有權越級上報。
??????? 第三十六條 嚴禁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任意修改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時的參數,如確需修改,應以書面形式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進行校核,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向設計單位提供全面檢驗報告和相關文件,經設計單位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能修改操作參數。
??????? 第三十七條? 儲存液化氣和易燃介質的容器必須做好保溫、保冷、夏季防曬、冬季防凍。保溫、保冷層應牢靠、整齊。容器防腐措施應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外壁防腐層完整美觀。
??????? 第三十八條? 對備用的壓力容器應妥善維護和處理,防止壓力容器內的剩余介質引起不良反應或腐蝕。對擬停用1年以上的壓力容器應采取安全封存措施。
??????? 第三十九條? 擬進行重大修理或改造的壓力容器,其修理或改造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應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審查,并經市、區(qū)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壓力容器重大改造方案應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制定。
??????? 第四十條? 壓力容器修理和改造應委托已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承擔,并督促其按規(guī)定將擬進行的壓力容器修理或改造情況書面告知市、區(qū)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
??????? 第四十一條? 壓力容器重大改造工程完工后,工程建設管理部門應組織施工單位、使用單位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用。驗收合格后30日內,工程管理部門應將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該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移交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 (一)修理改造方案或圖樣及施工方案。
??????? (二)壓力容器修理改造告知書。
??????? (三)實際修理改造情況記錄。
??????? (四)材料質量證明書。
??????? (五)施工質量檢驗技術文件和資料。
??????? (六)壓力容器重大修理和改造監(jiān)督檢驗證書。
??????? 第四十二條 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一般不得進行任何修理和緊固工作。對于特殊生產過程,在開(停)車升(降)溫過程中要帶溫帶壓緊固螺栓時,使用單位必須按設計要求制訂嚴格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有效的防護措施,經設備管理部門主管領導批準,有關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實施。
??????? 第四十三條 壓力容器事故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及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執(zhí)行。
??????? 第五章??? 定期檢驗
??????? 第四十四條? 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執(zhí)行。下列情況之一的壓力容器投用前須進行全面檢驗和耐壓試驗:
??????? (一)停用兩年以上需要恢復使用的壓力容器。
??????? (二)從外單位移裝的已經使用過的壓力容器。
??????? (三)改變使用介質并且可能造成腐蝕現(xiàn)象惡化的,或超過原設計參數并且經過強度校核合格的舊壓力容器。
??????? (四)使用單位對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有懷疑的。
??????? 第四十五條? 固定式壓力容器的年度檢查可以由安全監(jiān)察機構認可的使用單位的壓力容器管理人員進行,也可以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單位持資格證的壓力容器檢驗人員進行。固定式壓力容器全面檢驗、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各檢驗項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
??????? 第四十六條? 使用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應組織對檢驗單位制定的檢驗方案進行審查。
??????? 第四十七條?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內容及要求、安全狀況等級的規(guī)定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執(zhí)行。換熱壓力容器耐壓試驗程序按GB151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夾套壓力容器的夾套耐壓試驗時,夾套與內筒的壓力差應符合設計圖樣。
??????? 第四十八條? 壓力容器經全面檢驗達到符合繼續(xù)使用的安全狀況等級后方可投入使用,檢驗單位應及時將檢驗結論告知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一般設備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大型設備可以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因設備使用需要,檢驗單位應在報告出具前,先出具《特種設備檢驗意見書》,將檢驗初步結論書面通知使用單位。檢驗報告一式三份,檢驗單位一份,使用單位二份。使用登記證上應標注定期檢驗合格標記和下次檢驗日期。移動式壓力容器除在使用登記證上標注檢驗合格標志外,還應將檢驗數據寫入IC卡中。
??????? 第四十九條 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提前書面告知生產部門,協(xié)調和安排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時間,確保在用壓力容器按定期檢驗期限的要求進行全面檢驗。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全面檢驗時,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延期手續(xù),填報延期檢驗報告書,并制定壓力容器延期檢驗監(jiān)控使用措施,并認真執(zhí)行,確保安全運行。
??????? 第六十條 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在每年年底編制好下年度壓力容器全面檢驗計劃,經公司設備管理部審批后組織實施。
??????? 第六章??? 安全附件、密封件與緊固件
??????? 第六十一條 壓力容器應分別裝設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閥、爆破片、壓力表、液面計、溫度計及切斷閥等安全附件,并保持齊全、靈敏、可靠。為加強安全管理,壓力表的分級一般不低于B級。
??????? 第六十二條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建立安全閥、爆破片臺帳。
??????? 第六十三條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爆破片的設計爆破壓力、安全聯(lián)鎖裝置的設定值除有特殊要求外,按壓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壓力的1.05-1.1倍設定,但不得高于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閥的整定壓力按罐體設計壓力的1.05-1.1倍設定(低溫深冷型罐車安全閥整定壓力不得超過罐體的設計壓力)。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必須在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范圍內。
??????? 第六十四條 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認真核定安全閥的開啟壓力,由使用單位的技術、設備等部門共同確認(蓋章)并經使用單位主管領導批準。經核對的開啟壓力為安全閥定壓的依據,不得隨意變動,如因工藝或設備等原因需要調整時,應提前辦理必要手續(xù),即上述部門共同確認后經使用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必要時應先由壓力容器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校核。
??????? 第六十五條? 安全閥校驗周期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等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延期校驗的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應符合延期校驗的規(guī)定,并辦理規(guī)定手續(xù),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備案。
??????? 第六十六條? 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的定期校驗原則上應該在校驗室進行,進行拆卸校驗有困難時,可在每兩個校驗周期內進行一次校驗室校驗和一次在線校驗。但安裝在介質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不允許進行在線校驗。在線校驗必須在保證人員和生產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校驗時應有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的人員在場。杠桿式安全閥和靜重式安全閥一般不宜在校驗室進行校驗。
??????? 第六十七條? 安全閥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閥校驗單位進行校驗,安全閥經校驗后,必須加鉛封。鉛封的正面上部打印校驗單位的代號,下部打印校驗年份的后兩位數,鉛封的反面打印校驗的月份。鉛封處還應該掛有標牌,標牌上應該有校驗機構名稱,校驗編號,安裝的設備編號,整定壓力和下次校驗日期。
??????? 第六十八條? 新安全閥或備用安全閥在安裝之前,應根據使用情況進行調試后,才準安裝使用。已開啟或壓力超過整定壓力與允許誤差上限值之和未開啟的安全閥、經修理或更換部件的安全閥,都必須重新校驗。爆破片超過最大設計爆破壓力未爆破必須更換。
??????? 第六十九條? 當爆破片和安全閥串聯(lián)使用時,爆破片與安全閥之間應裝壓力表和排氣閥。當爆破片裝在安全閥的進口側,正常使用時,壓力表應無壓力顯示,當爆破片裝在安全閥的出口側,正常使用時,應定期檢查排氣閥能否順利排氣、排液,檢查周期由使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 第七十條? 當壓力容器與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或爆破片裝置)之間或安全泄放裝置出口管線上裝有閥門時,在壓力容器正常運行狀態(tài)下閥門必須全開,并加鉛封且定期檢查,閥門的結構與通徑應不妨礙安全泄放裝置的正常運行。
??????? 第七十一條? 壓力表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壓力表(含新啟用的壓力表)由使用單位劃定警戒紅線并送到有相應資格的校驗單位校驗,壓力表校驗合格后應加鉛封。校驗單位應及時將校驗合格證交使用單位,并注明下次校驗日期。壓力表的選用要求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執(zhí)行。
??????? 第七十二條? 液面計應實行定期檢修制度,檢修周期由使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不應超過壓力容器全面檢驗周期。壓力容器上的玻璃管(板)等液面計應以能看清液位為準,并劃有警戒紅線,如有模糊不清或異常情況應及時清洗或修理,自動控制液面計應靈敏可靠。液面計的選用要求、耐壓試驗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執(zhí)行。
??????? 第七十三條? 現(xiàn)場溫度計、自動控制溫度計應靈敏可靠。測溫儀表應定期校驗,校驗周期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 第七十四條? 快開門式壓力容器安全聯(lián)鎖裝置應選用具有相應制造資格的單位生產的產品,安全聯(lián)鎖裝置應當動作靈敏、可靠,應定期檢修,檢修周期由使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不超過壓力容器全面檢驗周期。
??????? 第七十五條? 緊急切斷裝置在壓力容器全面檢驗時應當從壓力容器上拆下,進行解體、檢驗、維修和調整,做耐壓、密封、緊急切斷等性能試驗。檢驗合格并且重新鉛封方準使用。
??????? 第七十六條? 壓力容器及其接管所用緊固件、密封件應符合相應標準。采用有特殊要求的緊固件、密封件規(guī)格表和更換記錄,并定期更換。
??????? 第七十七條 應加強腐蝕嚴重的壓力容器接管的檢查。
???????
??????? 第七章??? 附則
??????? 第七十八條? 公司將定期進行壓力容器管理情況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將限期進行整改。
??????? 第七十九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條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時,以國家規(guī)定為準。各使用單位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總部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壓力容器管理細則。
??????? 附錄
??????? 引用文件
???????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質技監(jiān)局鍋發(fā)[1999]154號
??????? 《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國質檢鍋[2003]207號
???????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TSG R7001-2004
???????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國質總局令第2 號
??????? 《鋼制壓力容器》GB 150 -1998
??????? 《管殼式換熱器》GB 151―1999
???????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guī)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guī)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jié)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guī)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guī)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guī)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guī)定與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