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3?嚴禁涂改、轉借《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變更作業(yè)內容,擴大作業(yè)范圍或轉移作業(yè)地點。
4.3.4.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修時,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及時與當班班長聯(lián)系溝通,防止異常情況發(fā)生。
4.3.4.5?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4.3.5?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4.3.5.2?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4.3.5.3?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4.3.5.4?設備檢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機和聯(lián)動試車、驗收、交接。
4.3.6?《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的管理使用
4.3.6.1?《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由公司管理部負責管理。
4.3.6.2?維修前,設備所在部門應制定設備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簽字確認。
4.3.6.3?維修時,設備維修部門應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簽字確認。
4.3.6.4?設備所在部門、維修部門應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進行審查,并填寫審查意見。
4.3.6.5 管理部只對主要/關鍵設備的檢修審查《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并填寫審查意見。
4.3.6.6?設備所在部門負責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自留一份后,交管理部、工務擔當各一份。
4.4?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4.4.1?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聯(lián)合簽字批準后,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員的統(tǒng)一領導下和監(jiān)督下進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4.4.1.5?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4.4.1.6?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產設施的報廢
4.4.2.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
4.4.2.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
4.4.2.3?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示。
4.4.2.4?報批后由財務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4.5?特種設備的安全作業(yè)
4.5.1?特種設備的維修
4.5.1.1?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應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如需外協(xié)維修,由使用部門寫報告,經分管副總批準后,通知設備處,由設備處組織外協(xié)維修。
4.5.1.2?在聯(lián)系特種設備維修、維護時,應先審查維修、維護單位有無相應資質。
4.5.1.3?特種設備維修、維護單位在工作時,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種設備的檢驗
4.5.2.1?設備處應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4.5.2.2?使用部門應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做要相應工作。
4.5.2.3?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在檢驗時,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種設備的報廢
如發(fā)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報廢。由設備處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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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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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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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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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
6.2?特種設備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