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橋梁樁位基坑、滯洪區(qū)湖底開挖專項施工方案內容介紹
總體思路:
開挖分兩次、分A、B、C、D區(qū)域順序開挖。第一層開挖深度為:從原地面下挖至設計樁頂標高以上1m時,開始施打圓木樁基坑邊坡支護,此時圓木樁入土深度須達到4m。其后插打竹膠板,入土深度不小于1m。支護做好之后,進行第二次開挖,開挖深度為1m(即樁頂標高:±0.00),此時整個基坑開挖深度已達到設計深度,在對基坑穩(wěn)定性等方面觀察、檢查、監(jiān)測合格后,方可進行接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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