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
1.督促全校教師嚴格落實教學常規(guī)。特別是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訓)課等教學常規(guī),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2.對必須在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要認真審批,要有嚴密的安全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進行。
3.督促全校教師加強師德修養(yǎng),關愛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杜絕因體罰和心靈虐待造成對學生的傷害事件,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
4.督促指導教師把學生安全作為教育教學的第一要事,擺在首位,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guī)和上級文件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規(guī)定,依法辦事,依法執(zhí)教。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五)分管后勤副校長
分管后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1.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對學校建筑物、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3.加強對食堂、校內超市、自備水源的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及飲用水安全;加強學校衛(wèi)生防疫工作。
4.加強學校宿舍設施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學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六)法制副校長
1.協(xié)助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2.協(xié)助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結合中小學學生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傳及法制教育。
3.協(xié)助學校做好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落實具體幫教措施。
4.協(xié)調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治安環(huán)境進行整治,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案件,建立長效機制,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門妥善處理在校師生違法案件,督促學校妥善處理校園內發(fā)生的嚴重違規(guī)違紀問題。
6.協(xié)助學校與社會、家庭等方面建立聯(lián)系,完善“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落實各項治理措施。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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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欺凌報告制度
校園欺凌預防制度
校園欺凌處理制度
衛(wèi)生室工作制度
學校健康檢查制度
學生常見病防治實施制度
學校晨檢制度
課堂秩序巡查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