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鍋爐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房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和熟悉國家安全法規(guī)中的有關規(guī)定。
3、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4、 參與制訂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 。
5、對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6、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7、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8、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9、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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