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是為新的鉆井和修井設備及本標準發(fā)布后制造的主承載替換件設計、制造和試驗提供通則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下設備:
a)轉盤;
b)轉盤補心;
c)轉盤卡瓦;
d)高壓泥漿和水泥軟管;
e)活塞鉆井泵零部件;
f)絞車零部件;
g)不用于提升的卡盤;
h)吊鉗;
i)不用于提升的安全卡瓦;
j)動力大鉗,包括旋轉搬手;
k)防噴器(BOP)安裝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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