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適用于具有固定式進入設施的所有固定式和移動式機械。
本部分適用于作為機器部件的工作平臺和通道。
本部分可能也適用于用于進入安裝在建筑物內(nèi)作為建筑物一部分的工作平臺和通道,假設建筑物此部分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進入機器的固定設施。
本部分不適用于電梯、可移動升降平臺或?qū)iT設計用于兩級平面之間提升人員的其他裝置。
本部分的重大危險,見GB 17888.1-2008的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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