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冷態(tài)修理
1)當爐水已經冷卻,爐內已無壓力存在的情況下,應根據檢修需要在蒸汽、給水、疏水、排污、加藥及煙氣等各系統(tǒng)進行加裝堵板,并記在記錄薄內或標在系統(tǒng)圖上。被關(堵)的閥門上應掛上“有人工作,不得開啟!"的標示牌,以保證檢修人員的安全。檢修完后應全部拆除。
2)第一次在爐膛或煙道進行工作前,應啟動引風機,通風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并應在周圍溫度降至60%以下時,方準進行工作。工作時至少應派兩人一組;一人工作,一人在外面監(jiān)護。
3)進入鍋筒內工作溫度,應在45℃以下,當在40-45℃工作時,鍋筒內外至少應有兩入,并作監(jiān)護。
4)檢修轉動機械時,應先切斷電源,并應掛上“有人工作!”的安全標示牌,以免產生意外。
5)在鍋筒或爐膛內工作時,照明電壓應不大于24V。當工作場地比較干燥時,可采用36V。
6)高處作業(yè)時,腳手架應綁扎牢固,架子平臺上應有欄桿防護,工作臺架板兩端應綁牢。
7)起吊重物時,對起重工具要進行仔細檢查。檢查合格后應進行試吊,試吊合格后方可正式吊裝。起吊重物時,不得有人在其下方進行其它工作。
8)檢修工具在使用前,均應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手提電動工具只有在其外殼接地,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方可進行工作。
9)斜靠梯子上工作只能在時間不長,高度不大的情況下進行,并保證梯級牢固,梯腳不滑。不得沿斜靠梯子向上提升重物。
10)在鍋簡內的工作人員,應攜帶工具袋,將所需工具,小型零星材料置于袋內。出入時應對工具,小型零星材料的數量進行校對檢查,不可遺忘在鍋筒內。
11)在更換鐵煙囪時,當風力大于六級時,不得起吊煙囪。
12)冷態(tài)超壓試驗時,應注意周圍環(huán)境溫度不低于5℃,低于5℃時必須有防凍措施。水溫一般應在20-70℃范圍內。
2熱態(tài)修理、調整、試驗
1)當更換附件時,應確認熱源、壓力源被完全關閉時方可操作。當鍋爐上的一次閥門或附件檢修時,鍋爐內的壓辦應降至零,爐水應降至所檢修附件的下線,其爐水溫度應降到70℃以下,方可操作。
2)水位計、起壓保護裝置、安全閥的調整,人的站位應在泄壓孔、管的相反方向,調整時至少應有兩人監(jiān)護、監(jiān)視、讀表。以免在泄壓時造成燙傷等事故。
3)安全閥調整應先調開啟壓力較高的安全閥,后調開啟壓力較低的安全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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