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消防法規(guī)。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 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 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 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zhí)行。6、對本單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 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 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2、協(xié)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6、對本單位發(fā)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 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 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 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yè)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yè)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辦公室:責任人--徐麗主任 各類政策、法規(guī)、上級各類相關文件的收發(fā)、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 案的管理。 2、政教處 大隊部:責任人--尹鵬主任、大隊輔導員張培芝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導處:責任人--李倩、韓瑞彥 張靜主任 相關教材的征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實驗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 設備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責任人-遲培忠主任
學校消防設施設備的安排、配置、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 全設施;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3、積極參加消防業(yè)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熟知“三懂 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 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使 之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zhí)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內容。即:即懂本崗位
保衛(wèi)、消防部門崗位責任制
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工段(班組)長消防安全職責
其他部門消防安全職責(通用)
人資行政部消防安全職責
設備安全組設備部分消防安全職責
設備安全組安全部分消防安全職責
生產部消防安全職責
微型消防站崗位職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消防大隊長崗位職責
消防安全員崗位職責
國家電力公司電纜防火封堵工作標準
大隊防火參謀崗位職責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崗位責任制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