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部經(jīng)理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項目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地方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公司、顧客的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施工、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
5、確定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6、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本單位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建立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召開防火領導小組會議。
8、組織制定、評審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工段(班組)長消防安全職責
其他部門消防安全職責(通用)
人資行政部消防安全職責
設備安全組設備部分消防安全職責
設備安全組安全部分消防安全職責
生產(chǎn)部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總經(jīng)理助理)消防安…
微型消防站崗位職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消防大隊長崗位職責
消防安全員崗位職責
國家電力公司電纜防火封堵工作標準
大隊防火參謀崗位職責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崗位責任制
消防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