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學校工作負全面職責,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如下:
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guī)。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jié)安全工作。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zhí)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要求參加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署安全工作。
5、定期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熟悉組織學校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quán)限,指導安全工作,并就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給予指示。
6、做好安全方面緊急情況下的總指揮工作。
7、協(xié)調(diào)安全工作,團結(jié)帶領全體師生,做好安全工作。
8、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增加安全系數(shù)。
中學生欺凌報告制度
校園欺凌預防制度
校園欺凌處理制度
衛(wèi)生室工作制度
學校健康檢查制度
學生常見病防治實施制度
學校晨檢制度
課堂秩序巡查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gòu)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gòu)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