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是中央企業(yè),總部在北京,分公司在四川,下設建設項目部,實施項目化管理,涉及區(qū)域包括四川重慶貴州等地,項目部編制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進行了備案,請問一是對于重慶市以外的項目如貴州省、四川省、云南省是抄送分公司級的應急預案備案,還是項目部的應急預案進行備案;二是項目部級應急預案是否抄送項目范圍內的區(qū)市縣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2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guī)模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你單位分公司級預案還是項目部級預案應該是互相銜接的,依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的應是整套預案,而非單獨某一個預案。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預案備案對象,請根據自身特點,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結合屬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