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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您好,我是一名基層應急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近期出現了一些移動互聯(lián)網加油團購平臺,其本身不儲存汽油柴油,用戶在其在線平臺上購買油品后,平臺再從加油站購買油品仍存于加油站油罐內,用戶到達加油站后評手機購買憑證直接加油。 請問該平臺是否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如需辦理,是否需要平臺先取得商務部門頒發(fā)的成品油零售許可證,以及是否按照無倉儲類型辦理?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