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除以上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要考核合格,其他行業(yè)領域的具體是怎么規(guī)定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共同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釋義》一書對此問題有所解釋。對于一般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這是一項原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