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1995年7月9日12時30分,黑龍江省七臺河礦務局桃山煤礦二采區(qū)424備用采煤工作面下順槽發(fā)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傷18人。事故發(fā)生后,責任單位隱瞞不報,為此,黑龍江省勞動局和有關部門進行了認真查處?,F將黑龍江省勞動局《關于七臺河礦務局桃山礦二采區(qū)“7.9”重大瓦斯爆炸隱瞞責任事故的處理決定》(黑勞發(fā)【1995】134號)轉發(fā)給你們,希望引起各地對這類問題的重視。
近年來,隱瞞不報礦山傷亡事故的問題時有發(fā)生,主要是有的單位領導為了完成本單位安全承包指標,為了本單位甚至是個人的名譽和利益,違反國家法律,采取各種手段,弄虛作假,隱瞞事故。這種做法干擾了政府依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政治上影響很壞。
對礦山傷亡事故的報告,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事求是地上報本單位的因工傷亡事故情況,是有關人員必須履行的職責。只有按規(guī)定報告礦山事故,才能及時組織對事故的查處,才能認真地吸取教訓,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fā)生。各地和有關部門必須深刻認識到隱瞞事故的嚴重性,切實采取措施,認真做好礦山傷亡事故的查處工作,對本地區(qū)、本部門礦山傷亡事故的上報情況,要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對那些不按規(guī)定報告事故的行為,一經發(fā)現,要嚴肅認真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