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廠區(qū)內的操作室、儀器儀表室應設在廠區(qū)常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不應設在經??赡苄孤┟簹獾脑O備附近。
1.14重力除塵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除塵器應設置蒸汽或氮氣的管接頭;
--除塵器頂端至切斷閥之間,應有蒸汽、氮氣管接頭。除塵器頂及各煤氣管道最高點應設放散閥。
1.15布袋除塵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布袋除塵器每個出入口應設有可靠的隔斷裝置;
--布袋除塵器每個箱體應設有放散管;
--布袋除塵器應設有煤氣高、低溫報警和低壓報警裝置;
--布袋除塵器箱體應采用泄爆裝置;
--布袋除塵器反吹清灰時,不應采用在正常操作時用粗煤氣向大氣反吹的方法;
--布袋箱體向外界卸灰時,應有防止煤氣外泄的措施。
2煤氣管道的結構與施工
2.1煤氣管道和附件的連接可采用法蘭、螺紋,其他部位應盡量采用焊接。
2.2煤氣管道的垂直焊縫距支座邊端應不小于300mm,水平焊縫應位于支座的上方。
2.3煤氣管道應采取消除靜電和防雷的措施。
3煤氣設備與管道附屬裝置
3.1燃燒裝置
3.1.1 當燃燒裝置采用強制送風的燃燒嘴時,煤氣支管上應裝止回裝置或自動隔斷閥。在空氣管道上應設泄爆膜。
3.1.2 煤氣、空氣管道應安裝低壓警報裝置。
3.1.3空氣管道的末端應設有放散管,放散管應引到廠房外。
3.2隔斷裝置
3.2.1 一般規(guī)定
??? 凡經常檢修的部位應設可靠的隔斷裝置。
3.2.2插板
??? 插板是可靠的隔斷裝置。安設插板的管道底部離地面的凈空距:金屬密封面的插板不小于8m,非金屬密封面的插板不小于6m,在煤氣不易擴散地區(qū)須適當加高;封閉式插板的安設高度可適當降低。
3.2.3水封
3.2.3.1 水封裝在其他隔斷裝置之后并用時,才是可靠的隔斷裝置。水封的有效高度為煤氣計算壓力至少加500mm,并應定期檢查水封高度。
3.2.3.2 水封的給水管上應設給水封和止回閥。
3.2.3.3禁止將排水管、滿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水封下部側壁上應安設清掃孔和放水頭。U型水封兩側應安設放散管、吹刷用的進氣頭和取樣管。
3.2.4眼鏡閥和扇形閥
3.2.4.1眼鏡閥和扇形閥不宜單獨使用,應設在密封蝶閥或閘閥后面。
3.2.4.2敞開眼鏡閥和扇形閥應安設在廠房外,如設在廠房內,應離爐子10m以上。
3.2.5密封蝶閥
3.2.5.1密封蝶閥不能作為可靠的隔斷裝置,只有和水封、插板、眼鏡閥等并用時才是可靠的隔斷裝置。
3.2.5.2密封蝶閥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 --密封蝶閥的公稱壓力應高于煤氣總體氣密性試驗壓力;
??? --單向流動的密封蝶閥,在安裝時應注意使煤氣的流動方向與閥體上的箭頭
方向一致;
??? --軸頭上應有開、關程度的標志。
3.2.6旋塞
3.2.6.1旋塞一般用于需要快速隔斷的支管上。
3.2.6.2旋塞的頭部應有明顯的開關標志。
3.2.7 閘閥
3.2.7.1單獨使用閘閥不能作為可靠的隔斷裝置。
3.2.7.2所用閘閥的耐壓強度應超過煤氣總體試驗的要求。
3.2.7.3煤氣管道上使用的明桿閘閥,其手輪上應有“開”或“關”的字樣和箭頭,螺桿上應有保護套。
3.2.7.4閘閥在安裝前,應重新按出廠技術要求進行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才能安裝。
3.2.8盲板
3.2.8.1盲板主要適用于煤氣設施檢修或擴建延伸的部位。
3.2.8.2盲板應用鋼板制成,并無砂眼,兩面光滑,邊緣無毛刺,盲板的尺寸應與法蘭有正確的配合,盲板的厚度按使用目的經計算后確定。堵盲板的地方應有撐鐵,便于撐開。
3.3放散裝置
3.3.1吹刷煤氣放散管
5.3.1.1下列位置應安設放散管:
??? --煤氣設備和管道的最高處;
--煤氣管道以及臥式設備的末端;
--煤氣設備和管道隔斷裝置前,管道網隔斷裝置前后支管閘閥在煤氣總管旁0.5m內,可不設放散管,但超過0.5m時,應設放氣頭。
3.3.1.2 放散管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走臺4m,離地面不小于10m。
??? 廠房內或距廠房20m以內的煤氣管道和設備上的放散管,管口應高出房頂4m。廠房很高,放散管又不經常使用,其管口高度可適當減低,但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走臺4m。不應在廠房內或向廠房內放散煤氣。
3.3.1.3放散管口應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
3.3.1.4放散管根部應焊加強筋,上部用掙繩固定。
3.3.1.5放散管的閘閥前應裝有取樣管。
3.3.1.6煤氣設施的放散管不應共用,放散氣集中處理的除外。
3.3.2 剩余煤氣放散管
3.3.2.1 剩余煤氣放散管應安裝在凈煤氣管道上。
3.3.2.2 剩余煤氣放散管應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應高出周圍建筑物,一般距離地面不小于30m,山區(qū)可適當加高,所放散的煤氣應點燃,并有滅火設施。
3.3.2.3 經常排放水煤氣(包括半水煤氣)的放散管,管口高度應高出周圍建筑物,或安裝在附近最高設備的頂部,且設有消聲裝置。
??? 3.4蒸汽管、氮氣管
3.4.1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煤氣設備及管道應安設蒸汽或氮氣管接頭:
--停、送煤氣時需用蒸汽或氮氣置換煤氣或空氣者;
--需在短時間內保持煤氣正壓力者;
--需要用蒸汽掃除萘、焦油等沉積物者。
3.4.2蒸汽或氮氣管接頭應安裝在煤氣管道的上面或側面,管接頭上應安旋塞或閘閥。
為防止煤氣串入蒸汽或氮氣管內,只有在通蒸汽或氮氣時,才能把蒸汽或氮氣管與煤氣管道連通,停用時應斷開或堵盲板。
3.5 補償器
3.5.1補償器宜選用耐腐蝕材料制造。
3.5.2帶填料的補償器,應有調整填料緊密程度的壓環(huán)。補償器內及煤氣管道表面應經過加工,廠房內不得使用帶填料的補償器。
3.6泄爆閥
3.6.1泄爆閥安裝在煤氣設備易發(fā)生爆炸的部位。
3.6.2泄爆閥應保持嚴密,泄爆膜的設計應經過計算。
3.6.3泄爆閥端部不應正對建筑物的門窗。
3.7人孔、手孔及檢查管
3.7.1閘閥后,較低的管段上,膨脹器或蝶閥組附近、設備的頂部和底部,煤氣設備和管道需經常入內檢查的地方,均應設人孔。
3.7.2煤氣設備或單獨的管段上人孔一般不少于兩個??筛鶕枰O置人孔,人孔直徑應不小于600mm,直徑小于600mm的煤氣管道設手孔時,其直徑與管道直徑相同。
有磚襯的管道,人孔圈的深度應與磚襯的厚度相同。
人孔蓋上應根據需要安設吹刷管頭。
3.8在容易積存沉淀物的管段上部,宜安設檢查管。
3.9管道標志和警告牌
3.9.1廠區(qū)主要煤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煤氣流向和種類的標志。
3.9.2所有可能泄漏煤氣的地方均應掛有提醒人們注意的警告標志。
4煤氣設施的操作與檢修
4.1煤氣設施的操作
4.1.1除有特別規(guī)定外,任何煤氣設施均應保持正壓操作,在設備停止生產而保壓又有困難時,則應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
4.1.2吹掃和置換煤氣設施內部的煤氣,應用蒸汽、氮氣或煙氣為置換介質。吹掃或引氣過程中,不應在煤氣設施上栓、拉電焊線,煤氣設施周圍40m內不應有火源。
4.1.3煤氣設施內部氣體置換是否達到預定要求,應按預定目的,根據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發(fā)試驗確定。
4.1.4爐子點火時,爐內燃燒系統(tǒng)應具有一定的負壓,點火程序應為先點燃火種后給煤氣,不應先給煤氣后點火。凡送煤氣前已烘爐的爐子,其爐膛溫度超過1073K(800℃)時,可不點火直接送煤氣,但應嚴密監(jiān)視其是否燃燒。
4.1.5送煤氣時不著火或者著火后又熄滅,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查清原因,排凈爐內混合氣體后,再按規(guī)定程序重新點火。
4.1.6凡強制送風的爐子,點火時應先開鼓風機但不送風,待點火送煤氣燃著后,再逐步增大供風量和煤氣量。停煤氣時,應先關閉所有的燒嘴,然后停鼓風機。
5)煤氣管道
5.1煤氣系統(tǒng)的各種塔器及管道,在停產通蒸汽吹掃煤氣合格后,不應關閉放散管;開工時,若用蒸汽置換空氣合格后,可送入煤氣,待檢驗煤氣合格后,才能關閉放散管。但不應在設備內存在蒸汽時驟然噴水,以免形成真空壓損設備。
5.2送煤氣后,應檢查所有連接部位和隔斷裝置是否泄漏煤氣。
5.3各類離心式或軸流式煤氣風機均應采取有效的防喘震措施。除應選用符合工藝要求,性能優(yōu)良的風機外,還應定期對其動、靜葉片及防喘震系統(tǒng)進行檢查,確保處于正常狀態(tài)。煤氣風機在啟動、停止、倒機操作及運行中,不應處于或進入喘震工況。
6)煤氣設施的檢修
6.1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應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長期檢修或停用的煤氣設施,應打開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設施內部的自然通風。
6.2進入煤氣設施內工作時,應檢測一氧化碳及氧含量。經檢測合格后,充許進入煤氣設施內工作時,應攜帶一氧化碳及氧氣監(jiān)測裝置,并采取防護措施,設專職監(jiān)護人。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30mg/m3(24ppm),可較長時間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50mg/m3時,入內連續(xù)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h;不超過100 mg/m3時,入內連續(xù)工作時間不應超過0.5h;在不超過200 mg/m3時,入內連續(xù)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5min-20 min。
??? 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部工作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h以上。
6.3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得早于動火或進塔(器)前0.5h,檢修動火工作中每兩小時應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0.5h,也應重新分析,取樣應有代表性,防止死角。當煤氣比重大于空氣時,取中、下部各一氣樣;煤氣比重小于空氣時,取中、上部各一氣樣。
6. 4打開煤氣加壓機、脫硫、凈化和貯存等煤氣系統(tǒng)的設備和管道時,應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6. 5帶煤氣作業(yè)或在煤氣設備上動火,應有作業(yè)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應取得煤氣防護站或安全主管部門的書面批準。
6. 6帶煤氣作業(yè)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險工作,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yè)時,應有煤氣防護站人員在場監(jiān)護;操作人員應佩戴呼吸器或通風式防毒面具,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lián)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距工作場點40m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yè)點40m以外;
--應使用不發(fā)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層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距作業(yè)點10m以外才可安設投光器;
--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yè)。
6.7在煤氣設備上動火,除應遵守10.2.1和10.2.2的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 --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上動火,設備內煤氣應保持正壓,動火部位應可靠接地,在動火部位附近應裝壓力表或與附近儀表室聯(lián)系;
??? --在停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除應遵守10.1.2-10.1.3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用可燃氣體測定儀測定合格,并經取樣分析,其含氧量接近作業(yè)環(huán)境
空氣中的含氧量;將煤氣設備內易燃物清掃干凈或通上蒸汽,確認在動火全過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
6.8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所用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
7 煤氣事故的處理
7.1 煤氣事故的處理規(guī)則
7.1.1發(fā)生煤氣中毒、著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氣等事故,應立即報告調度室和煤氣防護站。如發(fā)生煤氣著火事故應立即掛火警電話,發(fā)生煤氣中毒事故應立即通知附近衛(wèi)生所。發(fā)生事故后應迅速查明事故現(xiàn)場情況,采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7.1.2搶救事故的所有人員都應服從統(tǒng)一領導和指揮,指揮人應是企業(yè)領導人(廠長、車間主任或值班負責人)。
7.1.3事故現(xiàn)場應劃出危險區(qū)域,布置崗哨,阻止非搶救人員進入。進入煤氣危險區(qū)的搶救人員應佩帶呼吸器,不應用紗布口罩或其他不適合防止煤氣中毒的器具。
7.1.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氣設施恢復送氣。
7.2 煤氣中毒者的處理
7.2.1將中毒者迅速及時地救出煤氣危險區(qū)域,抬到空氣新鮮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礙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搶救場所應保持清靜、通風,并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7.2.2中毒輕微者,如出現(xiàn)頭痛、惡心、嘔吐等癥狀,可直接送往附近衛(wèi)生所急救。
7.2.3中毒較重者,如出現(xiàn)失去知覺,口吐白沫等癥狀,應通知煤氣防護站和附近衛(wèi)生所趕到現(xiàn)場急救。
7.2.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應在現(xiàn)場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蘇生器,同時通知煤氣防護站和附近衛(wèi)生所趕到現(xiàn)場搶救。
7.2.5中毒者未恢復知覺前,不得用急救車送往較遠醫(yī)院急救,就近送往醫(yī)院搶救時,途中應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應有醫(yī)務人員護送。
7.2.6有條件的企業(yè)應設高壓氧倉,對煤氣中毒者進行搶救和治療。
7.3煤氣著火事故的處理
7.3.1煤氣設施著火時,應逐漸降低煤氣壓力,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氣,但
設施內煤氣壓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不應突然關閉煤氣閘閥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直徑小于可等于100mm的煤氣管道起火,可直接關閉煤氣閥門滅火。
7.3.2煤氣隔斷裝置、壓力表或蒸汽、氮氣接頭,應有專人控制操作。
7.4 煤氣爆炸事故的處理
7.4.1發(fā)生煤氣爆炸事故后,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將剩余煤氣處理干凈